2020年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1113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主动适应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公务员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河北省选调生工作办法》等政策法规,河北省决定开展2020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列入《河北省2020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院校(学科)名单》(附件1)范围院校(学科)的毕业生,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国内重点院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相关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和政法类院校相关专业中,2020年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附件1所列国(境)外知名高校中,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河北省属13所骨干本科院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择优推荐的,2020年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职位
2020年度全省定向招录选调生共提供1135个职位,其中省直单位职位52个、市直单位职位333个、县直单位职位750个(职位表及各职位要求见附件2)。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生可报考省直、市直和县直相应职位,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省直和市直相应职位,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推荐生可报考县直相应职位。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具有为民服务、为国奉献的远大理想和报国情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院校毕业生应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毕业生,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毕业生可纳入范围),一般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毕业生一般应为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全日制本科一般须有纳入本次选调范围的国内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4.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4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1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7年8月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推荐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相关学生干部职务连续满1学年;国内重点院校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中,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在各级党组织和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及班委会中任职满1学年)、获得院(系)级以上荣誉或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须同时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国内院校学科分类参考目录见附件3)。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日9:00至4月20日18:00。考生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网址(http://www. hebpta.com.cn/hebpta/),查询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生,可同时报考3个职位,即1个省直职位、1个市直职位和该市的1个县直职位,其中,报考定州市职位的可兼报保定1个市直职位,报考辛集市职位的可兼报石家庄市1个市直职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可在标注面向国(境)外院校招录的职位中,同时报考2个职位,即1个省直职位和1个市直职位;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推荐生,可在标注专门面向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招录的职位中,报考1个县直职位。
2.考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后,通过系统内“报名表下载”功能,打印《河北省2020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信息不得改动,如有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修改后重新下载打印。
国内院校报考人员,《报名表》相关信息确定并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文档内容及盖章应清晰可辨,大小控制在2M以内),在系统中上传后提交审核。国(境)外院校报考人员,《报名表》中“院校审核盖章”一栏可空白,《报名表》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一并制作成电子文档,按上述程序提交审核。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在报名期间完成学校审核盖章、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文档制作的,可经征得报考单位同意后,于参加笔试时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核验。
3.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遵守报名系统中《诚信承诺书》相关要求,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用户名”。登录报名系统后可填报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5.《报名表》须上传小二寸近期电子彩色照片(蓝底、正面、免冠、jpg格式,30K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6.各职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2,截至4月20日18:00,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的,核减相应职位选调计划。若该职位选调计划核减为0,则报考该职位人员,可于4月21日9:00—18:00,按以上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对提交审核的考生,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信息并重新盖章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除因职位核减需重新报名审核外,填报信息将不能修改。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8:00。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