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金沙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中共金沙县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5名。
考调条件、办法等相关要求详见《金沙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咨询电话:0857-7227303 县委办
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
1.金沙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点击下载)
3.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金沙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公开考调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金沙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金沙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中共金沙县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金沙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政审、调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教育形式限制。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参加工作不满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参加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0年6月8日仍处于试用期的人员;
2.截至2020年6月8日,县内服务未满5年的乡镇公务员及选调生,服务未满聘用文件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与单位有特殊约定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调查的人员;
5.截至2020年6月8日,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6.工勤身份人员;
7.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0年6月8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16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鼓场街道长安街金沙四小对面)。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附件3)。
(5)公务员报考的,须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接受考调单位岗位管理的承诺书(附件4);
(6)同底一寸标准彩色照片6张(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上);
(7)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抽派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考调计划予以减少,减少的计划数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所应当具备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及教材;
(二)考试方式及分值:笔试,分值100分;
(三)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上午09:00 — 11:30;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临时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值班室领取;
(五)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以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如进入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总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公布。
六、考察政审
根据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提出调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调动审批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门行文调动。
八、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政审或考察政审结果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九、组织领导
本次考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此次考调的具体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227303 县委办
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金沙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公开考调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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