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兴仁市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投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好国有企业在地区建设中的主力军、主载体作用,结合基投公司人员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公司于2003年5月经“仁府发(2003)16号”文件批准组建,2003年7月正式启动运转,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37亿元。公司成立以来陆续在公司成立了市扶贫开发投资公司和市聚农生态建设投资公司,实行“多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经营管理模式。公司地址位于兴仁市瓦窑寨经济开发区办公楼C栋5层。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公开招聘3人,办公室:1人,财务部:2人。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8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要求已经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有工作经验及相关职业证书者优先录取;
(四)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办公室具备文秘、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财务部具备会计相关专业,有相关职业证书;
(六)符合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七)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应聘者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兴仁市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聘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以姓名+求职部门命名,并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741945655@qq.com。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兴仁市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聘登记表(附件1)1份;
2.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扫描件1份;
4.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
5.应聘者将所需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上述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部门。
(四)咨询电话:
18985955499(段先生)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资格审查
由公司招聘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实施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所应聘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作出开除处理。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基投公司以电话方式通知。
六、体检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结束后,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基投公司招聘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基投公司招聘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聘用、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待遇
(一)聘用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通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应聘人员,试用期满后由基投公司根据劳动法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资待遇
1.参照兴仁市国有企业职工薪酬制度执行;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根据应聘岗位面议发放生活补助。
八、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基投公司研究决定。
九、本方案由基投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兴仁市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聘登记表.xlsx
兴仁市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10日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