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计划>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20〕109号)要求,我市31家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 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市招聘办”)。
二、 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 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以《安顺市2020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及审核,参考专业目录见“贵州党建云网”网站“公务员招录”栏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及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
四、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退役士兵(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中退役士兵)。进行资格复审时,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中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时间按截至2020年7月26日计算。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0年7月26日,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中退役士兵除外。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0年7月2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20年7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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