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司法局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按照州委编办下达的进人计划,并报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州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聘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考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州司法局事业人员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黔西南州司法局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疫情防疫方案》(附件3)执行。
二、考聘原则和程序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法律援助中心,管理人员2名,具体职位详见《黔西南州司法局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编在岗。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担任现职不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2.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6.曾受党政纪处分或近两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8.不符合此次考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相关规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发送至邮箱:qxnsfjkp@163.com。
联系电话: 0859-3663701 16685091024(张老师)
(二)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分为两个环节,分别是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
线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5)《黔西南州司法局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扫描件,纸质版的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6)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照电子版。
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聘的,责任自负。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资格审查意见由考聘领导小组于2020年8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原则上按报名人数3: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降低或取消该职位的考聘计划。
(编辑:fengxue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