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工作活力,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以及州委编办下达的年度空编补员计划,经州人民政府机关党组研究,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聘州政府办公室归口管理单位《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室专业技术人员3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考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成立州政府办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办人事科,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执行。
二、考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聘。
三、考聘职位及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州公开考聘《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室(州政府办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
详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全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具备考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在州直部门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15日以后出生),需出具所在跟班学习或挂职锻炼单位工作鉴定。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具有两年以上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任职(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考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8月27日18∶00,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将需要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州政府办人事科邮箱rsk3223811@163.com,不设现场报名点,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3223811、3230839
3.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线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考聘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防疫规定。
报考人员请根据本人身份和本方案考聘条件及岗位要求上传下列资格审查材料(按顺序上传),所上传材料必须齐全,且清晰可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3)据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党(委)组及所属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的《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2007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事业人员,须提交《黔西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5)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的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
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聘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聘资格。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
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由考聘领导小组于2020年8月31日通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告”栏目发布(http://www.qxn.gov.cn/zwgk/tzgg/bmgg/)。
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859-3223811、3230839。
本次考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州政府办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对该职位考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