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并报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人事科,负责考务日常工作。
疫情防控: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
二、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名,黔西南州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2名,黔西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2名,具体职位详见《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2020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5.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8年、2019年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20年8月31日 (以录(聘)用文件的时间为准)以前,通过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考(聘),录(聘)用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定向招聘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9月4日24:00。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邮箱:qxnzsjjrsk@163.com。联系电话:0859-3237597。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版PDF文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2020年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表》EXCEL版文件及扫描PDF版文件各一份(附件2);
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
5.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附件3)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表》(附件2),《报名信息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2020年9月7日在“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scjgj_5135302/bmxxgkml_5135305/)公布。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费,由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11日以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报名费转至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 号:240 909 010 920 008 4247
开 户 行:工行兴义市城区支行
请务必备注款项来源:XXX(考生姓名)报考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名费。
逾期未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交款成功后,请在交款后1个工作日内将交款凭证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邮箱备查:qxnzsjjrsk@163.com。
报名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17:00。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给予退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加分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加分条件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入伍时为黔西南州户籍(生源)的退役士兵加10分。
2、加分确认及审查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将证明材料扫描版PDF件同报名材料一并发至报名指定邮箱。未提交加分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相关证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
(3)属于黔西南州户籍的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本》原件。
(4)入伍时为黔西南州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原件。
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