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
报名时间:9月16日至9月18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笔试时间:10月17日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资料点击了解)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大方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大方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10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大方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大方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9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大方县户籍(生源)的职位限截至2020年8月27日具有大方县户籍(含大方县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金海湖新区管理的区域)的人员或原为大方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的人员报考。
(五)定向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限2020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2019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六)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0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0年8月27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招聘信息于2020年8月27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大方县杜鹃大道北段)。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大方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一份,考生自行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考生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报名时,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如学校尚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3.报考限大方县户籍(生源)职位的,需出具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考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放弃改报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和退费截至的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下午17:30。
3.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4.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则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领取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笔试成绩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各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成绩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