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报名时间:9月14日-16日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资料点击查看)
笔试时间:9月27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安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安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2名。详见附件1:《2020年安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详见《职位一览表》);
2.截至2020年9月14日,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安龙县,且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安龙县户籍的退役士兵(安龙县应征入伍)、安龙县部队随军家属。
4.原户籍属安龙县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5.定向招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安龙县户籍的精准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
6.服务安龙县的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人员。
7.限制安龙县户籍的职位,指截止2020年9月14日具有招堤街道、栖凤街道、钱相街道、春潭街道、五福街道、普坪镇、洒雨镇、笃山镇、龙山镇、海子镇、万峰湖镇户籍的考生。
8.招聘对象中所有提及安龙县、安龙县户籍、原户籍属安龙县指截止2020年9月14日具有招堤街道、栖凤街道、钱相街道、春潭街道、五福街道、普坪镇、洒雨镇、笃山镇、龙山镇、海子镇、万峰湖镇户籍的考生。
9.2020届毕业生(含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8年、2019年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1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9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必须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一览表》,报考专业参照《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执行。
5.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8年、2019年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和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前按原计生政策规定执行)。
7.2020年8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安龙县正式在编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及加分
(一)报名程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本次招聘考试,镇(街道)事业单位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县直事业单位职位要求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1:2比例开考,凡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9:00至2020年9月16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78.212.194:4445/anlong),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2020年安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安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00至2020年9月17日17:00。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加分、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及《职位一览表》,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0年9月17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名称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招聘单位9月18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8:00期间登录“安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24日8:30至9月26日上午17:00期间登陆“安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条件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3)黔西南州农村户籍(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安龙县户籍(安龙县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安龙县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2.加分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原则上根据考生所填信息先进行预加分,并在笔试前进行预加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预加分。待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对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
加分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实施,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布。
六、考试
考试只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分值:报考其他职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卫生系统职位或专业为医学类的考《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50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由高到低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公示地点: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al.gov.cn/)公示。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