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对直属事业单位和部分区(市、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贵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84名,其中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96名;第二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 39名;第三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21名;第四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34名;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专业技术人员34名,管理人员5名;贵阳市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20名;贵阳市口腔医院专业技术人员15名,管理人员1名;贵阳市疾控中心管理人员2名;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2名;贵阳市南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6名;贵阳市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7名;贵阳市乌当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92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各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12)。
本次《招聘简章》及相关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guiyang.gov.cn/)、贵阳市卫生健康局(http://wjw.guiyang.gov.cn/)官方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 9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及所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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