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充实到事业单位中。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06人:其中市直单位136人,红花岗区70人。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遵义市2020年10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含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具体学历及专业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24日-2002年9月23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2020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的标准,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职位表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职位表上的一级学科);报考人员较高学历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可以较低学历所学专业符合职位条件报考。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某专业在教育部任何版本专业目录中属于专业要求的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的,均予认可。
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tzl/sydwgkzp_56031/201711/t20171118_24984621.html)。
(2)定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限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3)对设置职业资格条件的职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属以上规定情形的高校毕业生,相应资格证书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后,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满时取得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若未在规定期限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关资格(职位条件中明确放宽的除外),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7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3. 截止2020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军队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能按规定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笔试科目及相关时间安排
(一)笔试科目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0月24日,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间不间断。
3.笔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
注: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方能参加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范围可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sydwksdt/78233.html)。
(二)相关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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