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已公布,根据《遵义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要求,现将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1)
2、拟递补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2)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递补复审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复审地点:遵义市播州区播南大道长溪桥红绿灯处(时代中央对面)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公交车39路时代中央站)。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资料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2.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考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即使是当年毕业的,也不属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本着有利于人才流动和发展的原则,积极支持相关符合要求的人员报考。
6.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一般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等情况);退役士兵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2)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未婚子女职位的,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县级扶贫部门盖章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3)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县级组织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所任职务、是否满一届等情况)。属于农村社区的,需要县级民政部门单独出具证明材料。
(4)定向本县(市、区)户籍或生源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7.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注意事项
1、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2020年10月28日17:00前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员将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一个名次并列两名及以上考生的,只递补第一个名次)。
3、拟递补资格复审名单中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资料并确保通讯畅通,能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以遵义市播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如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4、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将于2020年11月2日左右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ztzl/rdzt/bzqrlzyhshbzzl/zkgs/)进行公布。
5、考生请按疫情防控要求,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参加复审。
附件1:遵义市播州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2:遵义市播州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拟递补资格复审名单.xlsx
播州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