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各民族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关于中国作家协会及所属单位的有关情况,可访问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进行查询。为加强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将2021年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单位招聘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涉及中国作家协会所属7家单位共11个岗位。其中,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10个,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岗位1个。各招聘岗位简介及具体条件详见《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单位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须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委培、非定向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委培、非定向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指入读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岗位,招聘对象必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热爱文学事业,有志于从事文学研究或文学组织工作;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报考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4周岁(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9:00至2020年12月28日17:00。
2.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各岗位简历投递邮箱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每人只能在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 报名材料
面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填写《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单位2021年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以下材料扫描件及近期1寸证件电子照片,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报名邮箱:①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为户口卡须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②本人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为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③本人就业推荐表。
面对社会在职人员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填写《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单位2021年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以下材料扫描件及近期1寸证件电子照片,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报名邮箱:①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为户口卡须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②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为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③与本人所述工作经历及时间相对应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单》;④所报岗位要求的有关工作经历、从业或任职资格等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们将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在中国作家网上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或者申明服从调剂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取消岗位招聘情况将在中国作家网上公布。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通识性、理论性、专业性等知识,不指定教材及参考材料。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实际到场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我们将电话通知本人。
各岗位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均未达到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其进行考察。如综合成绩第1名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递补考察第2名。
(七)公示、聘用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作家网”对各招聘岗位拟聘人选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规定通知应聘人员所在学校。
(三)应聘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手机号码,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四)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要及时与我会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六、福利待遇
创作研究部、网络文学中心、中国现代文学馆、《文艺报》社、民族文学杂志社是中国作家协会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均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作家出版社有限公司、长篇小说选刊杂志社实行企业管理制度,聘用人员与作家出版社有限公司、长篇小说选刊杂志社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人员待遇。
七、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咨询请直接与各用人单位联系,具体联系电话请在附件1中查询。
监督举报电话:010-6448985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13
本公告由中国作家协会机关党委(人事部)负责解释。
中国作家协会
2020年12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单位2021年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中国作家协会2021年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