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黔南州招聘州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41人)
附件:1.黔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州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为加强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州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黔南州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州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黔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州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人员;
4、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分别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大专、本科不限专业岗位;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及以下行政区划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多段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时间可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
考生报考要求具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岗位网上报名时,需在“其他需说明事项”中明确表述本人所在事业单位全称及工作启止时间段等内容,具有多段工作经历的,均须明确表述;
7、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2021年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离校至2021年4月23日前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9年、2020年毕业生;
(3)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属学历认证范围的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至2021年4月23日前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
(4)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且参加项目前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西部计划项目志愿者;
(5)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参加计划前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21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截止2021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21年7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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