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笔试成绩:4月25日;
公布第一批入闱名单和调剂公告:4月下旬;
网上调剂、公 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400分,考试各项单科成绩均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布调剂入闱名单:4月底至5月初;
资格审查、面试、体测、体检:5月;
考察、公示:6月底前;
录用审批、备案:7月底前。
综合成绩合成计算及排名
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400分,考试各项单科成绩均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省市县乡一般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00%
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财经管理专业笔试 成绩+面试成绩
省外办外语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外语专业笔 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专业口试成绩
公安机关综合管理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0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公安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 绩
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00%
省公安厅法医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140%+法医职位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
各单科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按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不含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进行排 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数1:1的比例,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 关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体测)对象。入闱体检(体测)名单由设区市公务 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在网上予以公布,公布内容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职位代码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 数时,确定体检(体测)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 平均分;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综合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 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