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根据《黔西南州2021年州、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2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的规定,为做好我州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址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至12日(星期三)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
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至14日(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现场资格复审地址: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从高到低依次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人员需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请进入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主动联系招录机关咨询资格复审事宜。
★特别提示:报考黔西南州基层法院、检察院选调生职位资格复审工作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报考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持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 ”打印的《贵州省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和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如属以下情况请分别提供相应材料:
1.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调入其他单位的,需提供调动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详见附件2)。
2.“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和职位要求的毕业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示例详见附件3)。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录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2021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并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详见附件4)。
6.招录职位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职位人员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2.提交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里面打印的《贵州省202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1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已就业且属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的,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已就业且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调入其他单位的,需提供调动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详见附件2)。
3.“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需持县级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办”)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内年度考核情况、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和职位要求的毕业学历(学位)证书;优秀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
4.2021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并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详见附件4)。2020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和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5.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证明材料内容包含本人姓名、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入党时间、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等信息;
6.非中共党员的2021年应届毕业考生,须提供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类、优秀团干部类、优秀团员类、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一项表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非中共党员的基层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报名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同时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至今仍在任的证明。
7.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8.按照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格复审材料。
(三)其他
1.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5)。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复审:(1)本人签名加盖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和《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2)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信息表》签署意见,并加盖招录单位公章。
(二)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各招录单位要主动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的记录备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也应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自愿放弃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录机关应做好书面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做好记录备查。如因招录机关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一经查实,该名考生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黔西南州2021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面试拟定于2021年5月中旬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准备。
(二)黔西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工作各环节信息都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xn.gov.cn)公布,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招录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黔西南州委组织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我州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联系电话: 黔西南州公务员局 0859-3233780
黔西南州公安局政治部 0859-3292019
附件:1.黔西南州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
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地址一览表
2.同意报考证明示例
3.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示例
4.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
5.黔西南州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1:黔西南州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地址一览表.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附件3: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示例.doc
附件4: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doc
附件5:黔西南州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黔西南州公务员局
2021年4月29日
原文标题:黔西南州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rsxx/gwykl/202104/t20210429_67975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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