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或省级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12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14日(8:30—17:30)。
复审地点: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见《贵州省2021年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附件1)。
递补复审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14日(8:30—17:30)。
复审地点: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见《贵州省2021年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百分制折算),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百分制折算)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人员需登陆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请进入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主动联系招录机关咨询资格复审事宜。
报考人员需登陆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请进入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主动联系招录机关咨询资格复审事宜。
四、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录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可参考《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在资格复审期间,资格复审人员可登陆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招录单位须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必须签署书面《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经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发复审递补公告。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该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如因招录单位审核不严导致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进入面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各招录单位须在5月17日前将现场资格复审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三)各招录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备查。
五、其他事宜
(一)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面试工作拟于2021年5月下旬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准备。
(二)省直及垂管系统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者取消、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贵州党建云”(www.gzzzb.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相关网站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资格复审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时须按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四)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联系电话:省委组织部 0851-86823635、86824280
附件:1.贵州省2021年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