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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黔西南兴义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209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9月24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10月21日下午17:00;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4日 上午9: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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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准考证打印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现场加分确认及审查
1.现场加分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市招聘办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入伍前属于兴义户籍且从兴义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其他职位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期间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表》及《加分申请表》各一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市(县)计生局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入伍前属于兴义户籍且从兴义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加分。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提示:加分审查期间将开放网上报名系统供考生打印《报名信息表》。
(四)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50分)。
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4日 上午9:30——12: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达到60分及以上,依据笔试成绩折算后加上加分,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加上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3)资格复审的所有职位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考生在网上打印的附有照片的《2021年9月贵州省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报考教师职位须提供与报考职位层次、学科(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初中及以上(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小学及以上(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4)具有中专(技校、职高、高中)且在兴义市驻村满1年及以上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前沿指挥所人员(以下简称为驻村干部)满1年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报考,资格复审须到派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注明驻村工作起止时间),中共兴义市委党建办负责审核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的驻村工作起止时间。
(5)截止到报名前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持市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人员需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在兴义市单位及乡镇、街道(不含顶效、木陇、郑屯、鲁屯、万屯)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资格复审须持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兴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驻矿安监员职位,资格复审须提供3年及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报经兴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审核认定。
(8)报考3102兴义市人民医院01至08职位的考生须出具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工作年限)。
(9)有工作单位的临聘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由市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复审公章。
(11)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折算后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1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1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聘用及考试防疫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1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编辑:liy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