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聘2名,其中办公室1名,综合管理股1名。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年龄:22-40周岁。
(三)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
(四)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实际工作能力,能胜任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薪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及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另行商议,缴纳五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1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主楼二楼212室(镇宁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3.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等相关材料。若不能来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电话报名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镇宁机关事务管理局邮箱znjgswglj@163.com。
4.报名咨询电话:0851-36221239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资格。
(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3比例,由镇宁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能上岗工作。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经面试拟录用的人员,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聘用人员确定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制定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在聘用期内,工作表现不佳,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无条件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镇宁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镇宁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
原文标题:镇宁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zn.gov.cn/xwzx/tzgg_40284/202203/t20220301_72805569.html
(编辑:luxian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