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东南镇远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31人);报名时间:2023年1月18日9:00至2月8日下午17:30;为了让考生们方便报名,现整理报名信息于此,考生们可查看报名资讯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投递到指定邮箱(邮箱详见附件1)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8日9:00至2月8日下午17:30(春节放假期间不开展审核工作)。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投递到指定邮箱(邮箱详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镇远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1张、在职在编人员(含国有企业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部分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以上材料各扫描1份后压缩打包(压缩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及代码进行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及各附件,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镇远县人事考试指导中心联系并告知新号码(联系电话0855-5721026),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09:00至2月9日17:30(工作日期间)。
网上资格初审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工作日期间)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二)现场资格复审
对网上报名成功的急需紧缺人才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的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3年1月17日服务期满一届(3年)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时间为2023年2月8日及以前);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时间为2023年2月8日及以前)。
6.《镇远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1份。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本年度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并同时提供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证件原件的承诺书。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编辑:luxian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