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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23年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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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下列经营者的行为没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是:
A.某商家销售合同中载明“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
B.某网店声明“定制商品,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C.某超市经营者以“防疫”为由,搜查消费者随身携带的物品
D.某燃气灶具企业在大型百货商场租赁一柜台,但未标明企业名称及地址
31.【答案】B
【解析】首先,本题考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A项错误。
C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C项错误。
D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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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y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