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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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需复查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复检,具体复查时间由市招聘办联系医院确定后电话通知体检需复查考生。
体检需复查的考生在体检复查时,请将体检复查申请纸质版原件交市招聘办带队工作人员。
三、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先继续进行招聘的下一环节,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由市招聘办组织完成体检补查,并给出是否合格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有关聘用程序进行。
未按照市招聘办的统一组织安排,不按时参加体检复查和补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并相互转告,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考生自负。
附件: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汇总表.xlsx
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5日
原文标题: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公示和相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tzgg/202308/t20230805_81518233.html
(编辑:liy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