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7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工作在平坝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平坝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区社工招聘办”)。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7名(其中安平街道9名,鼓楼街道8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平坝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职位表附件1:平坝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x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应往届(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安顺市所辖县(区)户籍的人员(户籍迁入时间须在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或入学前生源地是安顺市。
2.具有国家承认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非安顺市所辖县(区)户籍的报考人员,其配偶须是安顺市所辖县(区)户籍且报考人员在平坝区生活一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招聘简章发布之日)的中国公民。
3.在符合以上条件下,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2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8.退役军人、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及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由街道党工委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24日)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至2023年10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截至2023年10月24日已认定仍在岗的社区工作者。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任城市社区工作者期间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招聘岗位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与所招考的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其街道下辖社区的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6日17:00期间,进入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571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平坝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具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信息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专业审核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二)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7日17:00。报考人员进入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571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区社工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区社工招聘办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0月26日17:00前)可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10月26日17:00至10月27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区社工招聘办同意后到考务部门修改。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信息修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到区社工招聘办申请,经区社工招聘办同意后到考务部门修改。
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8日17:00,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入“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571”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8日9:00至11月10日17:00期间,进入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571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问题咨询
1.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需了解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准考证领取等问题的咨询区社工招聘办(电话:0851-34226315)。
2.报名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六、考试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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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查询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告。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对象为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当日笔试实考考生平均成绩及以上人员,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进入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571链接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的《平坝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区社工招聘办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区社工招聘办对考生说明理由。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平坝区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面试人员名单由区社工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
本批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关注公告或不遵照公告执行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0%×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体检环节资格,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区社工招聘办指定的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我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平坝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社工招聘办统一部署。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社区工作者考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区社工招聘办审定有《招聘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的首要考察内容,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社工招聘办在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管理权限,由所属街道党工委办理聘用手续并统一分配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
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按照《平坝区社区工作者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待遇保障和管理
招聘社区工作者系街道聘任制人员,非公务员身份,不占事业编制。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及待遇按照《平坝区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管理方案》和《平坝区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套改方案》执行。
聘用社区工作者纳入社区干部队伍进行管理和考核,人事档案由街道党工委统一管理,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社区党组织。聘用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胜任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继续聘用。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程序严肃处理。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社区工作者岗位。
(三)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告知社工招聘办,如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报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本方案由区社工招聘办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二、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4226315(区社工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1-34222903(区委组织部)
附件:
附件1:平坝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平坝区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平坝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docx
安顺市平坝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原文标题:平坝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pingba.gov.cn/zwgk/jcxxgk/rsxx/zkzp/202310/t20231017_82777905.html
(编辑:luxian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