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招考资格复审通知
2011-03-07 08:56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未知
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已经结束,根据《六盘水市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简章》的规定,拟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 3 月 7 日----------2011年 3 月 11 日
地点:各招考单位(详情可电话咨询)
市二医:(0858)5317966
市广电局:(0858)8686602 13908583053
市中心血站:(0858)8103847
市规划设计院:(0858)8686501
市安监局:(0858)8224363
市地震台:(0858)8600101 市妇幼保健院:(0858)8697020
市医院:(0858)8320728 市科技情报所:(0858)8224072 8263218
市委党校:(0858)8604983 市传染病医院:(0858)8935707
市民政局:(0858)8229856 市能源局:(0858)8268819
市计生指导所:(0858)8322484 市统计局:(0858)8222585
市环保局:(0858)8202282 市规划局:(0858)8229089 (0858)8224266
市广播电台:(0858)8800588 (0858)8220537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考单位指点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科或职位无要求者不提供)、2010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笔试报名时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各招考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及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均由各招考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招考办备案。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 格,在该职位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纪律监督
市招考办对各招考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联系电话:0858-869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