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2012-07-05 11:53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平坝县人力资源局 来源: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安市人通〔2007〕30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我县2012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8名(其中教师60名)。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招聘岗位,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审查、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岗位、专业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专业详见《平坝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对于学历、专业、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岗位统一报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定服务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的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或生源系本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部分专业放宽到本省户籍,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1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参加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中的选聘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见习生,须经县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加分政策
本次招聘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以下几项加分条件的,只能按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所加分值在笔试成绩中(未折算前)直接计入。
1.符合计生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双女结扎户的子女加3分;
2.军烈属子女、退伍军人、少数民族加3分。
3.参加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单项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的加5分。
4.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见习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的加2分。
5.涉及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必须带原件验证,同时交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