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清镇市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40名
2011-03-07 09:14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清镇市人保局 来源:清镇市人保网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清镇市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40名,其中:
1.清镇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30名;
2.清镇市市政工程管理处:5名;
3.清镇市河道管理处:5名。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清镇市2011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贵州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贵阳市户籍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选聘到贵阳市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
4.除定向到清镇市的毕业生外,其余定向生均不能报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4)试用期未满的新录(聘)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等次处分的人员;
(6)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7)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8)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资格条件及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即1993年1月1 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情见《清镇市2011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6)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的其他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0日--3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2.报名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清镇市红枫大街曹家井市场二楼)。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3月17日--18日。领取准考证地点为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清镇市红枫大街曹家井市场二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交费凭条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时间:2011年3月19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专业测试、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zqz12333.gov.cn)上公布。
(五)受理查分
受理查分时间:另行通知,受理查分地点为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清镇市红枫大街曹家井市场二楼)。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清镇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
意报考证明报名(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特困生的报名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免。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按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两个类别实行分类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除清镇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单位代码:01)的03、04岗位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外,其余报考A类岗位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规定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则取消下一环节科目的考试资格。
(一)《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的,按照《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三)体能测试
报考清镇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单位代码:01)03、04岗位的,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
(四)面试
报考A类岗位的,除清镇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单位代码:01)03、04岗位外,根据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考生的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考清镇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单位代码:01)03、04岗位的,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50%和体能测试成绩占10%计算,根据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B类岗位的,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计算,根据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报考A类岗位的,除清镇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单位代码:01)03、04岗位外,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清镇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单位代码:01)03、04岗位的,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50%和体能测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报考B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占40%、面试占30%计算。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其他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体能测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专业测试、体能测试)。
如A、B类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体能测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面试,由清镇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报贵阳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清镇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未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笔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分别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清镇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其它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清镇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
(六)考察对象系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试用期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七)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八)经清镇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清镇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贵阳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决定。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成绩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政府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九、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十、有关要求
在招聘过程中,清镇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岗位名次、专业测试、体能测试、面试等信息)都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zqz12333.gov.cn)上公布,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密切注意。
十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清镇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贵阳市招聘办确定。
咨询电话:0851-2526814(清镇市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2522490(清镇市监察局)
附件一:《清镇市2011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清镇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