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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毕节地区纳雍县公开招考9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3月14日-3月23日。考试时间为3月26日。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经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1、纳雍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20名;

  2、纳雍县房产事业局工作人员5名;

  3、纳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生指导站工作人员4名;

  4、纳雍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工作人员5名;

  5、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站工作人员5名;

  6、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办工作人员3名;

  7、纳雍县水利局金蟾水库管理所工作人员2名;

  8、纳雍县水利局水土保持监测站工作人员1名;

  9、纳雍县社会救助局工作人员2名;

  10、纳雍县乡镇低保专职工作人员50名。

  具体职位设置、资格条件等见职位一览表。

 

  二、招考范围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未就业不在编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报名);

  5、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招考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通知、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至3月23日(周六、周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录用股,联系电话:0857-3531064;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部门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所需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3)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受刑事处罚的证明;

  (4)已婚人员须持户口所在地县、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5)特岗教师服务期满方能报考;

  (6)报名费150元。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结束后,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证时间:2011年3月25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准考证,发证地点为报名地点。

  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达不到3:1比例,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五、加分政策

 

  根据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规定,凡参加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凭当地“引导办”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西部志愿者”(凭当地团县委证明)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均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幅度为: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部门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2011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占40分,专业知识占60分)。

  纳雍县房产事业局03职位的专业知识为文科综合知识;纳雍县社会救助局及纳雍县乡镇低保专职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为《纳雍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纳雍县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和《纳雍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知识,其余职位专业知识为该职位要求的专业。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式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聘用

 

  按照拟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分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考察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5、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6、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7、2011年8月30日前未提交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证明的。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后,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今后五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考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九、招考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华(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雷光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 涛(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王海英(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升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卢 宏(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

  李发祥(县纪委副书记)

  苏 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龙卫军(县编委办主任)

  蒙文燕(县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谌茂业(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宋邦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 荣(县房产事业局局长)

  张 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勇强(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

  郭 宇(县水利局局长)

  左永亮(县民政局局长)

  张 琳(县人民医院院长)

  陈文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张升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考具体事宜。

  附: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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