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贵州选调生面试递补资格审查公告
2011-06-10 10:01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未知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0号)规定,经过现场资格审查、公示等环节,对取消进入面试考察资格考生,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的确定
对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和自愿放弃的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考察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一职位递补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科目成绩不完整的报考者,不列入拟面试考察人员。
二、现场资格审查的内容
审查内容是对报考人员是否属于选调对象、是否符合选调条件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考察资格。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发现资格不符者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符合黔组通〔2011〕10号文件所规定的相应条件表彰证书、证明材料(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证明材料、报考职位涉及相关专业的需学校教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直接打印带条形码的《贵州省201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一份(应届毕业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需加盖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印章;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需加盖基层“项目办”或“引导办”印章;2010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考生,未就业的《报名信息表》需加盖原毕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印章,已就业的《报名信息表》需加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达到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现场资格审查的程序
1、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的考生,于6月10日—6月12日按要求将《报名信息表》及相关审查材料送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于6月13日将《报名信息表》及相关审查材料统一报送省委组织部进行核查。
2、省外高校应届毕业和2010年毕业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考生,于6月13日(上午8:30-下午5:30)按要求携《报名信息表》及相关审查材料到贵州省委组织部培训中心(贵阳市南明东路17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于6月10日—6月12日到所服务县(市、区、特区)“项目办”、“引导办”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统一报省“项目办”、“引导办”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审查材料于6月14日前统一报送省委组织部。
各审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0号)所规定的“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人员须在《报名信息表》及相关审查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审查单位印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资格审查不符合《关于做好201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0号)文件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考察资格。笔试科目成绩不完整的报考者,不列入拟面试考察对象。
2、对谎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考察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审查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黔组通〔2011〕10号文件规定,对拟进入面试考察人员进行审核。对在资格审查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
(0851)5892549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0851)6992245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0851)6697707
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0851)6571360
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0851)5837318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