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贵阳市公务员(警察)资格复审名单及公告
2011-06-23 13:44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1年贵州省考面试最低分数线为:
(一)省、市、县、乡四级公务员职位:A类职位118分;B类职位116分;C类职位95分。
(二)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职位:A类职位123分;B类职位103分;C类职位88分。
根据《贵阳市201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和《贵阳市2011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1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按照《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招考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招考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未能按时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为提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效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考简章》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以下情况还需补充相应证明材料。 (一)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二)所报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基层工作证明中须明确考生到该单位工作的起止年月及工作期间的简要现实表现。 (三)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位有学位要求的)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四)所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证明。 (五)本省生源且户籍已迁往外省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生源地证明材料。
(六)“五项目”人员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须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再到地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审。最后,持地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他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七)考生如果是委培生或定向生需向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做出相应说明。 (八)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相同的,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是否是同一专业须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四、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考生人数低于招考职位计划数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一)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考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二)市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需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四)全市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
|
2011贵阳市公务员(警察)考试面试交流群 :161074492
热门阅读:
热门链接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公务员考试网|贵州人事人才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