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毕节公务员(警察)资格复审名单及公告
2011-06-23 19:53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毕节地区行署
2011年贵州省考面试最低分数线为:
(一)省、市、县、乡四级公务员职位:A类职位118分;B类职位116分;C类职位95分。
(二)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职位:A类职位123分;B类职位103分;C类职位88分。
贵州省201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和《贵州省2011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2011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地区公务员招考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及地直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审时间:2011年6月23日至6月27日(8:30—17:3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1年6月28日至6月29日(8:30—17:30)。
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见《毕节地区2011年统一招考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联系地点》(附件1);
三、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面试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录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考职位计划数与现场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毕节地区2011年统一招考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程序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贵州省201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笔试报名时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各县(区、市)和地直各招考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报名时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的《报名信息表》上签署“符合职位报考条件,同意参加面试”的意见,并加盖公章。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考生人数低于招考职位计划数的,该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四项目”人员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须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再到地区教育局进行复审。最后,持地区局的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四项目”中其他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到县(市、区)“项目办”、“引导办”进行初审;
(二)初审后,到省“项目办”、“引导办”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后,持省“项目办”、“引导办”的有关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所报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于6月27日前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及地直各招考单位须主动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各县(市、区)及地直各招考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考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如因招考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考单位承担。
各县(市、区)及地直各招考单位必须在6月30日前将《报名信息表》及现场资格复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地区公务员招考办。
(三)毕节地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地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媒体、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全区公务员招考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要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地委组织部 0857-8221482
地区人社局 0857-8222297
附件:
2、(1)毕节地区2011年招考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下载
(2)毕节地区2011年招考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学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下载
毕节地区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1年毕节地区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联系地点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2011毕节公务员(警察)考试面试交流群 :1523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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