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第一公务员考试网

0851-5829568 华图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导读】2011贵阳市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3名,报名时间为7月17日——1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其中《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科目考试时间为8月7日。职位表及详情见招考简章。

  为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特制定《贵阳市2011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技能测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3名,详见《贵阳市2011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1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贵阳市户籍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7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9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1年7月19  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7月17日——1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延安中路88号原腾龙大酒店)。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贵阳市2011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专业测试、技能测试、面试(试教)时因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8月2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凭条》。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必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两证不全而取消进入下一考试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8月7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技能测试、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于8月22日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gyrsks.gygov.gov.cn)上公布。
   
   (五)查分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若对成绩有较大疑问,请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8月24日上午9:00-下午4:00到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查对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查分只查主观题,查询考试的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客观题因全部机读,不进行查阅。查分申请受理后,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暂行规定》组织进行,查分在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查阅。如有因漏改、合分错误等造成考分有误的,经相关程序核准后书面通知考生。对纠正的考生成绩,在考生成绩信息库中更正,并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gyrsks.gygov.gov.cn)上公布。

  (六)公布成绩排名

  各单位、各岗位考生成绩排名于8 月30 日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gyrsks.gygov.gov.cn)上公布。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报名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三天,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2011年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

 

  六、考试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比例的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考试按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教师岗位(C类)、工勤岗位(D类)四个类别分类进行。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和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和试教。

  报考D类岗位的人员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参加笔试时,需在考前30分钟入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笔试开始后直到结束,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参加技能测试、面试(试教)时,须按有关通知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候考室报到,未按时到达报到的,取消资格。
    
   (一)《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持其他任何证件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时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准考证》要求。
    
   (二)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1∶3,从高分到低分不高于1:10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

  专业测试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B类岗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简章》要求和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报名信息表》内容,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专业测试,审查不合格者,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技能测试

  报考D类岗位的直接参加技能测试。
    
   (四)面试

  报考A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B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D类岗位的,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五)试教
   
   报考C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不高于1∶6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人选。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聘用。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报考A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报考B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占40%、面试占30%计算。
   
   报考C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占40%、试教占60%计算。

  报考D类岗位的,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技能测试、面试(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其他
   
   如遇某岗位进入专业测试、面试(试教)环节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试教)。
   
   如A、C、D类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试教)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面试(试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如B类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或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专业测试或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参加本职位专业测试、面试(试教)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同时取消。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华图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