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76名
2011-08-22 10:30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赫章县人民政府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1、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87人,其中81人需委派到乡(镇)工作。
2、22个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招聘工作人员30人。
3、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驻矿安全监管员31名、驻乡(镇)煤安站工作人员28名。
此次招聘共计176人,具体情况见《赫章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安监系统事业单位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8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报考岗位。
5、未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就业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招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③正在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④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2、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
3、统一报名时间、地点,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4、考试(分笔试、面试)。
5、体检。
6、考核。
7、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1年8月20日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要求:
按照发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6张。
(4)已婚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赫章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安监系统事业单位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4、加分政策
根据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精神,凡在毕节地区参加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服务时间在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在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在三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
5、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交毕节地区“引导办”出具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经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统一登记,在笔试以前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相应的分值(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
(三)资格审查
1、初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招聘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本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
(四)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于2011年9月3日上午9点至下午6点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