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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工勤岗位(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岗位、驾驶员)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除工勤岗位(驾驶员)以外职位的,如遇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试教)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工勤岗位(驾驶员)如遇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并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在该职位符合体检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须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九、考 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以考生户籍所在地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或所在单位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实施,各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具体负责实施。考核组由二人以上组成。在考核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核中发现考生有本简章第四条第二款第十项所列情形之一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或经县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招聘领导小组规定考核工作完成期限前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其他相关所需材料的。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将在罗甸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网(www.gzldrs.com/)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一、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于报考合并职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高低顺次择岗。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鉴证机关备案。新聘用人员在我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办法和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均在贵州罗甸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网(www.gzldrs.com/)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四、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原则上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4-7621132 (罗甸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录调股)
               0854-7619639 (罗甸县教育局政工股,教师岗位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854-7611105 (罗甸县监察局)

 

注意:考生在下载填写附件时,务必认真仔细阅读附件一材料。

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材料顺序表

考生报名时须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罗甸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按要求将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贴在信息表内)

2、《罗甸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并请审核人签字注明加分分值)

3、加分申请相关证明材料(A、B类符合加分条件的提供,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注明加分分数,盖章人签名。)

4、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移动用户发送020到1065800883077获取验证码后将其写在复印件右上角)

5、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6、降低学历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注明可放宽学历,盖章人签名。)

7、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对不限专业的须提供)

8、驾驶证复印件(报考驾驶岗位须提供)

9、外县户籍报考驾驶岗位的考生在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驾驶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须提供在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驾驶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盖章人签名)

 

以下材料需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至面试前提交:

注:报考A、B类及退伍士兵安置岗位的需提供1、2项材料,报考C类(驾驶岗位)的须提供1—6项材料。

1、已婚人员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须加盖当地计生部门公章)

2、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须加盖当地公安部门公章)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由交警部门盖章及盖章人签字)

4、连续两年内未在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或交警部门认定的其它事故责任证明(需由交警部门盖章及盖章人签字)

5、在一年内有无酒后驾车记录证明(需由交警部门盖章及盖章人签字)

6、驾驶员体检表(加盖体检部门公章)。

注:请考生确认进入面试环节后,尽快补齐相关材料,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一:罗甸县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二:罗甸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罗甸县网址无法下载,暂时不提供下载)

   附件三:罗甸县2011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表

     


                                                                                                                  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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