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顺市招考人民交通警察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2011-09-22 08:56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安顺市政府网
根据《贵州省2011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交通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递补部分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1年9月21日至9月22日(8:30—17:30)。
二、地点:安顺市公安局七楼会议室。
三、递补复审的有关要求
1、递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递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有关事宜
1、市人民交通警察招考办将严格按照《招考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2、市人民交通警察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安顺市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市纪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凡对递补资格复审事宜有异议的,欢迎来电、来访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3—3282485
市公安局 0853—3501528
附件:2011交警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xls
安顺市人民交通警察招考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