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告】雷山县2011第二次事业单位招考73人
2011-10-08 09:10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雷山县政府网为深化我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雷山县事业单位201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应、往届中专、中师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仅限2009年12月31日前雷山县户籍或生源)。
2、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曾在雷山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此四类人员以下均简称“四项目人员”)以及雷山县招募志愿者到村服务人员户籍不限。
(二)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规定;
5、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其他招聘对象及条件等以《雷山县事业单位201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为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截止2011年9月30日止仍在职在岗特岗教师(未转为正式教师);
4、2008年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2日至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
(1)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报考乡镇基层院所的,按招聘职位序号及专业 进行报名,待政审考察合格后,按报考单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考试的方式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①某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在1:1以内的,报考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的,采取考核考察选拔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但拟聘用人选在校所有学科的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成绩单上学科成绩未标明成绩的,按优85分,良和中75分,及格60分计;补考合格的学科均以60分计),如报考人员学历低于大学专科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②某职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报考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的,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该职位报考人员学历既有大学专科又有中专或全部为中专的,则该职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③如某职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超过1:3以上的(含1:3),需进行笔试,再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户口簿(集体户口复印件需加盖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须持有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以职位表要求为准);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市所属单位还须出具县市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已转正的特岗教师还需出具所在地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同时持服务证书或县级及以上团委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名;“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名;雷山县招募志愿者到村服务人员须持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名。考生预先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QDN.GOV.CN)或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LEISHAN.GOV.CN)下载《雷山县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雷山县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时交已填写好的《雷山县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6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每人100元)。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学历须与毕业证书记载一致)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按照《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签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需进行笔试考生的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1年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说课(以下面试、说课简称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由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1日上午9:00 —11:00。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雷山县县城所在地;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笔试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报考比例在1:3及以上的岗位,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考生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笔试考生(不含缺考、违纪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当日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
报考比例在1:3及以上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含直接入闱面试,但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本次面试当日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次面试当日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工作由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聘教师岗位的进行说课,说课工作由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牵头,县教育和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leishan.gov.cn)公布通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确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