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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采取公开考调方式补充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本县范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教师除外)。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备干部身份(含2004年4月8日前由县人事部门统一分配或2004年4月8日以后经公开招考录聘用制干部);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三、考调职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名额为27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祥见《桐梓县2011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4日至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双休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桐梓县2011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证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地点统一电子摄像。《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时按每人150元缴纳报名费。
    五、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具体条件如下:
    1、报考桐梓县民宗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职位的,少数民族加3分;
    2、报考桐梓县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职位的:普通话,三级甲等加0.5分、二级乙等加1分、二级甲等加1.5分、一级乙等加2分;计算机,一级加0.5分、二级加1分、三级加1.5分,四级加2.0分;英语,四级加1分、六级加1.5分、八级加2.0分;采编,获市级报刊发表加0.5分、获省级报刊发表加1分、获国家级报刊发表加2分(此项不能累计加分)。
    加分审查工作由招考办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桐梓县2011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后),并在报名期间进行加分审查。审查地点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申请表》经县招考办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与笔试成绩一起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确认。
    六、资格审查
    审查资格由县组织、人事、编委办会同考调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过程,凡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考调资格。
    七、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考试,按照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为2011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参加面试。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不足3:1的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其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
    八、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试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九、技能测试
    报考桐梓县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职位的面试人员还要进行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考调职位业务知识的运用、掌握,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其他职位的不进行技能测试。
    十、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一)报考桐梓县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职位的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50%+面试*30%+技能测试*20%
   (二)报考其他职位的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一、试岗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试岗阶段的人员,将在其考调职位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位锻炼学习。
    十二、考察
    试岗结束后,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对试岗人员进行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三、确定调入人员
    考察结束后,由县招考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正式人选,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十四、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资格条件及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考调咨询电话:665326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6620862(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桐梓县2011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桐梓县2011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

    附件:桐梓县2011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下载)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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