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2012年公开招聘24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简章
2012-03-29 17:27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平塘县政府网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2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全县共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243名,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7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17名、机关工勤人员9名。招聘职位分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三类。
三、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特殊专业放宽到中专及以上学历;工勤职位面向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招考,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平塘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平塘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位表》(附件2)。
四、报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职位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截止至2012年3月31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南服务且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及“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
7、平塘户籍迁入、驾驶员职位驾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教师职位原则上招聘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须持有与招聘职位专业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育专业可报考语文、数学教育专业职位。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经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含选调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
2、本县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服务期未满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09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报名前七个工作日将招聘简章、信息在黔南人力资源网、平塘党政信息网等媒体上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2012年4月9日上午9:00时至4月11日下午17:00期间(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11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登录“平塘县招考报名系统”(http//http://www.ptjp.gz.cn/ )报名,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网上报名协议,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平塘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资格复审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招聘办),招聘办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初审不合格的,将在网上说明理由、提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4月9日上午9:00至4月12日下午17:00。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4月9日上午9:00至4月12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平塘县招考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2)现场缴费:经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初审之后,考生打印所填写的《报名表》,到平塘县人力资源市场缴纳报名费100元,确认报名,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缴费时间:2012年4月9日至4月13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
报名及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其中驾驶员职位需达到4:1),对职位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列的应予以调整或取消(急需紧缺职位需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达到2:1方可开考)。职位招聘计划数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调整(即不能改报);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商拟改报职位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现场缴费时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①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
②报考护士职位,持有护士资格证加5分;报考医生职位,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药士资格证、检验士、放射技士资格证加3分;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药师资格证、检验师、放射技师资格证加5分;报考会计职位,持有助理会计师资格证加3分,持有会计师资格证加5分。
③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办在现场缴费时同时进行,缴费时间结束之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加分申请表》(附件3)经县招聘办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加分申请表(符合2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填写在同一张申请表上),并在现场缴费后提交进行加分审查。提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或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②获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的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③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