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花溪区公开招考1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2-03-30 16:53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花溪政府网为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特制定《花溪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0人,详见《花溪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含政工系列)的人员。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贵阳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简称“五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4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4月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2年4月5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定向招录服务(任职)期满“五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4月5日服务(任职)期满一届的“五项目”人员报考。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 4月5日至4月8日9:00-16:00
2、报名地点:花溪区委党校(教师进修学校)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花溪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时因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准考证发放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的《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领取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凭条》。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1、考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于2012年4月24日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hxgov.gov.cn)上公布。
(五)查分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若对成绩有较大疑问,请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2年4月26日上午9:00-下午4:00到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查分只查主观题,查询考试的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查分申请受理后,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暂行规定》组织进行,查分在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查阅。如有因漏改、合分错误等造成考分有误的,经相关程序核准后书面通知考生。对纠正的考生成绩,在考生成绩信息库中更正,并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hxgov.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