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2012年招聘3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2-04-16 18:01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黔南人力资源网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 2012年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2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2年度全县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2名,其中:教育系统130名,卫生系统70名,计生系统46名,乡镇所属事业单位57名,其他事业单位9名。招聘职位分A、B、C三类。其中:A类为综合管理职位;B类为专业技术职位(除教师外);C类为教师职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详见《三都水族自治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职位表》上规定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 在三都县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即在三都县服务满一年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服务期满人员)和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所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注:本县籍限定为2011年12月31日前的三都县户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以来(含2009年)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经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含选调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
2、2008年以来被县内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截止到2012年4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在读的非2012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09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