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阳市法检、公安、司法机关统招考简章
2012-05-16 17:22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贵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充实基层警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阳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我市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简称四大类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及人民警察学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制定《贵阳市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录取)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计划及职位
全市四大类机关共计划招考人民警察39名,市直机关职位17名,区(市、县)职位22名。
本次招考不设职位类别。各招考职位详见《贵阳市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公安(森林公安)警察、司法(含法院、检察院)警察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 定向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定向地(单位)的职位。
(4) 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上六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2.人民警察学员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 定向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定向地(单位)的职位。
(4) 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上六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