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招聘人口计生2012年特岗工作人员459人公告(3)
2012-02-17 17:49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大方县政府网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考核时间:2012年3月27日至29日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时,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对象。
十、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乡级人口计生特岗聘用人员。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五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由县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到乡镇,再由乡镇党委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分配到相应村或计生协会工作。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的,由县计生部门与其签订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凡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经公示不合格人员,由县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招聘管理及政策保障
(一)招聘管理
1、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实行合同管理。
特岗聘用期内,招聘人员由乡镇统筹安排专职负责村级人口计生和计生协会工作,不得安排从事其它工作,不得流动到其它单位(提拔重用的除外),不能参加任何形式和任何单位的招聘考试。
2、三年聘期内,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对乡镇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按年度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乡镇计生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二)保障政策
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聘期内,执行我省事业单位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以及其他津贴补贴比照县同等条件人口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确定。三年连续考核合格愿意继续在当地从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县人社局、人口计生部门考核合格的,报市人口计生委复审后,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龄从签订特岗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十二、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口计生特岗人员,统一参加由人口计生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必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完成。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纪律责任,同时,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四、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5221888(大方县人口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0857—5232646(大方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0857—5250650(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方县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