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2012年引进机关事业单位202名工作人员简章(2)
2012-03-01 09:40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未知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核政审对象的引进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5、有其他不符合引进职位资格条件情况的。
考核政审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公示
对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六)手续办理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编制部门按照人员身份和岗位性质办理用编手续,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办理调动手续前,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责任书,实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如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擅自离开龙里县工作单位的,将按规定赔偿所享受的优惠待遇,并按签订的服务责任书追究责任。
六、有关优惠措施
(一)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到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标准享受,原公务员、事业身份不变。属科级干部的,由县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同职级安排。属于高层次人才的,按有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岗位补贴。
(二)工龄档案
引进人才由于此次引进原因而辞职,或被原单位辞退、解聘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如原单位不同意移交档案,经确认其流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重新建立档案并接转所有关系,原工龄以审核属实的工作经历为准连续计算,其工资待遇比照现任职务同类人员进行套改,对其原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予以承认、保留。
(三)专业职称
在外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相应岗位的引进人才,可按程序直接办理相应的岗位聘任手续;如因用人单位事改已完成无相应空缺岗位而低聘,在事改第一个聘期内,按标准补足原聘与新聘岗位之间的相关待遇,从第二个聘期起,参与竞聘上岗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对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可按其实际水平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配偶就业
引进人才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国家公职人员,本人自愿申请到龙里县工作的,可由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协商调动事宜;引进人才的配偶不属国家公职人员的,可根据个人意愿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五)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本人意愿,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到教学条件较好的城区学校就读。
(六)住房补助
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将一次性给予住房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50000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20000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500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0000元。
七、纪律监督
引进人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引进工作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引进人才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引进对象调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