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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6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00,中午不休)。

  2.报名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清镇市红枫大街曹家井市场二楼)。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毕业证(2012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面向基层服务项目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彩色(蓝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还需填写《招聘岗位协议书》。

  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提供证件与在笔试、专业测试(试镜)、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7月4 日至7月6日(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准考证》发放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清镇市红枫大街曹家井市场二楼)。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试镜)、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zqz12333.gov.cn)上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试镜)、面试成绩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gzqz12333.gov.cn)上公布。

  (五)受理查分

  本次招聘考试受理查分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六)公布排名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排名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zqz12333.gov.cn)公布。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清镇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将无条件放弃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证(2012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并书面承诺于2012年7月30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审核,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考生所提供的照片。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除须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按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两个类别实行分类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及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除播音岗位(单位代码:8、岗位代码:02)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试镜及面试外,其余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及面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规定的各项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项考试,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和考试范围。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不含户籍证明、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测试(试镜)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的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测试(试镜)的人选。专业测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书及考试范围。

  (三)面试

  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的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试镜)成绩占40%计算,根据两项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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