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市投资促进局驻广州、杭州、重庆、青岛招商分局局长公告(第一号)
为推动铜仁市招商引资工作,加快铜仁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铜仁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4名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职位及要求
铜仁市投资促进局驻广州招商分局局长1名;
铜仁市投资促进局驻杭州招商分局局长1名;
铜仁市投资促进局驻重庆招商分局局长1名;
铜仁市投资促进局驻青岛招商分局局长1名。
职位要求:热爱招商工作,熟悉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等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在当地掌握一定招商引资资源、具有一定招商引资业绩者,熟悉旅游市场开发者,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公开选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选聘面向全国,凡符合资格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铜仁市教师除外)、群团组织、国有企业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5年以上工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4、任职年限:
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工作人员: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其中任正科级职务须满1年);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员七级岗位及以上职务(其中任七级职员岗位须满1年);或任职员八级岗位满4年的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3年以上的人员。
企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具备有上述相当层次管理职务和相应任职年限;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3年以上的人员。
5、身体健康。
6、计算年龄、工龄和任职年限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9月1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5、其他不适宜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情况。
四、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统一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按照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为确保选聘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与选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该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铜仁市公开选聘领导干部工作小组研究决定调整开考比例或公开选聘的职数。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