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云岩区教育局(威清路108号贵阳市检察院对面)。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领取准考证地点:云岩区教育局(威清路108号贵阳市检察院对面)。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必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间: 2012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
2、专业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公布于2012年10月29日在云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nyan.gov.cn)公布。
(五)查分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若对成绩有较大疑问,请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10月30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云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99号)办理查对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申请受理后,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暂行规定》组织进行。
(六)公布成绩排名
考生《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于10月31日在云岩区政府网上公布。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照相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一律不退。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照简章和职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须本人亲自报名,不能委托报名。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因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提交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户口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请事先从网上下载填写使用A4纸打印)现场录入电脑(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及核对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考试分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二个岗位实行分类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面试。
报考B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参加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招聘简章》规定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下一科目考试资格。
(一)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报考A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B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以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占30%计算。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其他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面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因减少和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拟参加面试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同时取消。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有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确定资格复审考生。
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要求和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负责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是否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无考生通过复审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