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义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遵市人发[2007]6号)精神,结合我区2012年进人计划,经遵义市红花岗区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红花岗区应急特勤大队工作人员10名(为红花岗区区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内工勤人员,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工作)。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测试、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如下: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维护治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本次招聘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