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2年在全市公开选调初任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优化法院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研究决定: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面向全市公务员公开选调8名初任法官和4名法院工作人员。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
本次公开选调对象为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除外)。铜仁市辖区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公务员(工作年限计算到2012年11月14日),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公开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熟悉法律知识,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本市户籍,具有公务员身份,已办理公务员登记。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所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初任法官职位的,年龄在23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报考工作人员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4日)
7、报考初任法官的须取得A类《法律资格职业证书》。(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可视为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本次报名工作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附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须持《报名表》(一式两份)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职务任职文件、行政职级任职文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经报名人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对,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报名工作结束后,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报名人数应多于选调人数(初任法官多于8人,法院工作人员多于4人),报考初任法官和工作人员分别按照总分数(笔试、面试成绩相加)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报名人数等于或低于选调人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进行考察选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官、法院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笔试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面试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相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应试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相应职位工作作出评价,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公开选调人员。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对拟公开选调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按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