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区19个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安顺市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开发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纪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见附表一。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以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为准);
2、各岗位要求见《安顺开发区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安顺市户籍人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有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