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疾控中心是2012年5月,经州编委将州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中心职能整合划入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正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实施人才战略,选拔和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为全州疾控工作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中心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全国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3人(其中:研究生8人,本科5人),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民服务意识;
2、本科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具体见引进专业)。
5、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校院级学生干部;
(2)获校级以上奖励、学习成绩优秀;
(3)有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或参与和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且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
二、引进专业、名额
本科医学检验或卫生检验5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或预防医学(流行病学)8名。
三、聘用待遇
1、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发[2006]45号)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根据州党办发[2012]2号《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暂行)》文件精神,被聘用人员属于以下之一的,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及津贴: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的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补贴100万元,每月岗位津贴为5000元。
(2)省级选拔管理的专家、国务院津贴获得者、博士生导师;主持并获得部、省级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补贴50万元,每月岗位津贴为1000元。
(3)全日制博士生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补贴25万元,每月岗位津贴为600元。
(4)全日制博士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补贴15万元,每月岗位津贴为300元。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紧缺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和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补贴3万元,每月岗位津贴为100元。
注:重复身份的按高津贴执行,不重复发放。
高层次人才津贴的享受对象均为在管理期内考核合格的在职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年限期满后,继续留在我州工作的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津贴。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到黔西南州疾控中心综合科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云南医学院)、2012年12月25(贵阳医学院)、2012年12月27日(遵义医学院)。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以上时间以各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云南医学院、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3)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报名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差错,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