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紧急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2号)、《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6号)和《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毕节市内户籍或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省级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毕节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的人员(含“一村一大”、“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及“西部志愿者”);
3.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学历放宽至中专[含技校、职高、高中]);
3、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6日以后出生)。报考面向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2月16日以后出生);
4、报考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必须为2013年1月21日前任职的人员。
5、报考面向毕节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职位的须为省级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毕节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现在在岗或取得服务证的人员;
6、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7、在职人员报考须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符合拟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截止2013年2月16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及“毕节市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其中,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面向省级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毕节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的人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面向毕节市内户籍或生源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详见《2013年大方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时间:2013年2月8日—2月14日。
报名时间:2013年2月17日—2月21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6张;在职人员报考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面向毕节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的还须提供服务地引导办或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注明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年度考核和在岗情况);报考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还须提供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任职情况证明(所在乡镇党委出具、党委书记签字并经大方县委组织部审核);报考限毕节市内户籍或生源职位的,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属毕节市内户籍或生源的户籍证明。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下载打印。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面向毕节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职位及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5:1 的,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 的,取消或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职位招聘计划削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可申请改报。
五、加分政策及加分确认
(一)加分政策
1、大方县内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子女及二女结扎户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大方县所辖民族乡,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以上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作累计加分,同时具备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
(二)加分确认
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大方县内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子女及二女结扎户子女须提供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父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属农村户籍的户籍证明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大方县所辖民族乡的,须提供能印证少数民族身份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2013年大方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加分申请表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下载打印,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统一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3年2月26日前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前)中加分。
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毕节市招聘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根据招聘对象情况,分别设置《公共基础知识1》及《公共基础知识2》两个考试科目,其中,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其它职位笔试科目统一为《公共基础知识2》。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3月1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3月8日前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编辑:贵州华图)